北京保险代理转让 直接法人
如题,带保险中介许可证
业务范围:在江苏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0万托管资金,15万保证金可直接置换
无诉讼、无处罚,非常干净,直接法人对接
关于《中国保监会关于离岸再保险人提供担保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18号)相关问题:离岸再保险人想开立备用信用证,根据《通知》第六条规定“开证机构为境内商业银行”,该条规定是否要求离岸再保险人开立备用信用证要在境内开立NRA账户,通过境内商业银行开立保函?离岸再保险人可否通过转开的模式办理备用信用证,即在境外开证,受益人为境内银行,银行再进行转开给境内保险公司?境内保险机构是否有该业务落地案例?可否帮忙阐述具体流程,或具体咨询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