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首页 > 新闻中心 > 转让太 原律师事务所 收购律所找
新闻中心
转让太 原律师事务所 收购律所找
发布时间:2024-07-14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转让太 原律师事务所 收购律所找

转让太原律师事务所 收购律所找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所转让

满三年

合伙制

合伙人可以给到3-6个月过渡期

场地可以迁走

没有司法局的处罚和投诉

详细的沟通

 2.申请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要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20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4)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申请设立前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5)有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资产。


核心提示:转让太原律师事务所,太原律师事务所转让,转让太原律所,太原律所转让,转让律所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22号光华路SOHO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