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收购广西保险代理 法人直接转让
新闻中心
收购广西保险代理 法人直接转让
发布时间:2024-07-18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收购广西保险代理  法人直接转让

收购广西保险代理  法人直接转让

如题,带保险中介许可证

业务范围:在江苏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0万托管资金,15万保证金可直接置换

无诉讼、无处罚,非常干净,直接法人对接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银保监发〔202124号“第三十一条 截至评价年度末,开业不满2个会计年度的银行保险机构不作为消保监管评价对象。” 我司是20208月开业。按照《会计法》会计年度是11日至1231日,这么算2021年是我司会计年度,2022年是我司第二个会计年度,请问我司哪年被作为消保监管评价对象。


核心提示:收购广西保险代理,广西保险代理收购,转让广西保险代理,广西保险代理转让,收购保险代理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22号光华路SOHO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