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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 门律师事务所收购
发布时间:2024-07-18        浏览次数:5        返回列表
厦 门律师事务所收购

厦门 律师事务所收购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

场地情况:现在有,可以迁走

人员情况:合伙人可留也可以走,看具体需求

直接主任对接,非常靠谱

如果你也有这方面需求,可以沟通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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