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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重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7-21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转让重庆律师事务所

转让重庆律师事务所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主任因为年岁较大

不太想开拓业务

就像简单当个提成律师

所以想转让

无处罚、无投诉

注册满三年

场地可以迁走,合伙人可以给到三到六个月的过渡期

1991年11月12日,南昌市司法局作出《关于区律师事务所更名请示的批复》(洪司发律字【1991】第17号),对区属几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更名。该批复的具体内容为:“东湖、西湖、青云谱、湾里、郊区司法局:根据1990年5月3日东湖、西湖、青云谱、湾里、郊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更名的联合报告,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报省司法厅批准:东湖区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南昌市第四律师事务所,西湖区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南昌市第五律师事务所,环城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南昌市第六律师事务所、湾里区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南昌市第七律师事务所、青云谱区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南昌市第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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