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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深圳律所 主任直接对接
发布时间:2024-07-22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转让深圳律所  主任直接对接

转让深圳律师事务所  主任直接对接

一家深圳的律所转让

注册满三年

场地可以迁走

也可以继续续租

合伙人和原先的律师可以留下

也可以转走

没有行政和财务这些工资支出

没有处罚和投诉

“法律顾问处”改为“律师事务所”,理由有三:突出律师二字,可使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明白无误地知道,这里是律师工作的地方;既是事业单位,依法赋予法人资格,又有别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局、处、科、股,依法进行的各项业务活动,有一定的自主权;国际通用做法,且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存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称呼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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