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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长沙律所找我 长沙律所转让
发布时间:2024-07-23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收购长沙律所找我  长沙律所转让

收购长沙律所找我  长沙律所转让

We  have a 长沙律所

组织形式:合伙

律所情况:合伙人可以给到过渡期

原先的场地可以迁走或者继续使用

也没有行政人员这方面

剩余的基本都是提成律师

可以留下或者转走

如果我们把北洋政府时期看作律师制度的确立时期,那么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则是律师制度和律师业在中国持续稳定的发展时期。一方面,南京国民政府继承和沿袭了北洋政府时期所确立和实施的律师制度,保持了律师制度的连续性,另一方面也应时而变,对已有的制度作出了补充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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