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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深圳律所找我 深圳律所转让
发布时间:2024-07-23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收购深圳律所找我  深圳律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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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have a 深圳律所

组织形式:合伙

律所情况:合伙人可以给到过渡期

原先的场地可以迁走或者继续使用

也没有行政人员这方面

剩余的基本都是提成律师

可以留下或者转走

1912年1月8日,南京临时政府司法部提法司任命陈则民等32名政法学堂毕业生为公家律师,并指出如有原告或被告聘请他们,他们便可上法庭为其辩护。这是早由中华民国政府公布的中国本土律师名单,他们可谓是近代中国律师业的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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