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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州律师事务所转让 合伙人可过渡
发布时间:2024-08-15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郑 州律师事务所转让 合伙人可过渡

郑州律师事务所转让 合伙人可过渡

我们现在有律所转让

满三年

合伙所个人所都有

可以给到3-6个月过渡期

场地可以迁走

没有司法局的处罚和投诉

也没有行政和财务需要付工资的人员

去年10月,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与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正式合并,成立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本土律所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增添了新案例。从提出设想到正式合并,仅用两周时间。

  “随着人数与业务的快速增长,律所配套与业务布局之间的不合理现象逐渐显现,中小律所要实现‘破茧成蝶’,必须谋求新的发展模式。”原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嵘说,博和与汉商之所以如此之快达成一致意见,根本的牵引力就是党的建设。近年来,上海律师行业党建让双方有了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加清醒的行业认知、更加一致的发展方向,从中体会到,只有适应时代发展与市场变化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之路,才能形成更大更好的发展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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