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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厦 门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8-16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转让厦 门律师事务所

转让厦门 律师事务所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

场地情况:现在有,可以迁走

人员情况:合伙人可留也可以走,看具体需求

直接主任对接,非常靠谱

如果你也有这方面需求,可以沟通

设立律师事务所

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4.有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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