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首页 > 新闻中心 > 2024金龙年转让成都律所
新闻中心
2024金龙年转让成都律所
发布时间:2024-08-17        浏览次数:13        返回列表
2024金龙年转让成都律所

2024金龙年转让成都律所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转让深圳律师事务所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

场地情况:现在有,可以迁走

人员情况:合伙人可留也可以走,看具体需求

直接主任对接,非常靠谱

如果你也有这方面需求,可以沟通

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核心提示:转让成都律所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22号光华路SOHO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