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2024司法局 转让北京律所
律所: 转让
收购: 律师事务所
注册: 合伙
报价: 712.00元/件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8-11 04:32
发布IP: 123.122.86.26
浏览次数: 18
手机号: 15001108318
在线咨询:
详细信息

2024司法局 转让北京律所

我们现在有律所转让

满三年

合伙制、个人都有

可以给到3-6个月过渡期

场地可以迁走

没有司法局的处罚和投诉

本公司从事律所并购,全国资源都有,详细沟通

1.案件承办人监督。案件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2.公示监督。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后,可将申请人的姓名、住所地、申请援助事项、承诺内容、给予法律援助等信息,通过法律援助机构fuwu大厅信息公示栏(电子设备)、网络、申请人居住地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并设立投诉jubao,接受公众监督。


相关产品
相关司法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22号光华路SOHO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