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首页 > 新闻中心 > 转让河 北律师事务所 收购律所找
新闻中心
转让河 北律师事务所 收购律所找
发布时间:2024-07-14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转让河 北律师事务所 收购律所找

转让河北律师事务所 收购律所找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所转让

满三年

合伙制

合伙人可以给到3-6个月过渡期

场地可以迁走

没有司法局的处罚和投诉

详细的沟通

符合《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修订)第三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 (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三)自行决定解散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


核心提示:转让河北律师事务所,河北律师事务所转让,转让河北律所,河北律所转让,转让律师事务所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22号光华路SOHO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