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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广东律师事务所 在广州
发布时间:2024-07-21        浏览次数:5        返回列表
转让广东律师事务所 在广州

转让广东律师事务所 在广州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主任因为年岁较大

不太想开拓业务

就像简单当个提成律师

所以想转让

无处罚、无投诉

注册满三年

场地可以迁走,合伙人可以给到三到六个月的过渡期

新的南昌市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是原南昌市法律顾问处负责人沈浩大;新的南昌市第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是熊火根。1988年4月26日,中国共产党南昌市市委员会以洪干字(1988)91号《关于沈浩大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才由市委决定沈浩大任南昌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副县级)。熊火根的正式任职南昌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正主任时间还更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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