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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律所转让 人员可留直接主任对接
发布时间:2024-07-25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长沙律所转让 人员可留直接主任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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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转让长沙律师事务所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

场地情况:现在有,可以迁走

人员情况:合伙人可留也可以走,看具体需求

直接主任对接,非常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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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焕章介绍了上海市天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天和所”)的聂鸿胜律师给史建三和黄仲兰,就这样三个人谈到了一起。聂鸿胜律师力排众议,说服了天和所的其他合伙人,将天和所和锦联所、长城所合并。

  关于律所的名称,据聂鸿胜回忆,陈乃蔚、史建三、黄仲兰找到他的时候,大家很快就决定以前三家所的名字完全不进行使用比较好。后来林钧凤律师各取原来律所名称中的一个字,取名“锦天城”,被律所投票通过。锦天城谐音为“成功”,英文名是“All Bright”,意为“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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