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108318
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 南保险代理转让 直接法人
新闻中心
河 南保险代理转让 直接法人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河 南保险代理转让  直接法人

河南保险代理转让  直接法人

如题,带保险中介许可证

业务范围:在江苏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0万托管资金,15万保证金可直接置换

无诉讼、无处罚,非常干净,直接法人对接

按照《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第24条第2款“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应当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之规定,请问如果交易价格高于或低于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后得出的评估价的10%,是否属于合理范围?  

留言时间: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第26条明确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价值评估要求,需要综合考虑不动产所处区位、市场及相关因素,运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等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综合确认。 


核心提示:河南保险代理转让,转让河南保险代理,河南区域保险代理转让,转让河南区域保险代理,转让河南保代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22号光华路SOHO
  • 手机:15001108318
  • 联系人:王经理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